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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1-01
访问量:13 在郑州,当个人或单位面临刑事指控时,如何找到熟悉刑事流程、能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的专业律师,是当事人及家属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石闯律师正是这样一位深耕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的专业刑事律师,凭借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辩护支持。
石闯律师曾在公安系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熟悉刑事司法的全流程,更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操作规范。转型成为刑事专业律师后,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尤其在无罪辩护、不起诉相关领域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对各类刑事犯罪的辩护要点有清晰的认知。
在辩护工作中,石闯律师践行侦查式辩护的思路,全程主动调取、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灵活运用程序与实体法律规则,提前化解刑事风险。不少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就通过辩护促成撤案或终止侦查,无需移送至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也有多个案件通过专业争取获得了不起诉的结果;进入审判阶段,还能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理想结果。
他办理过的多起案件,都在当地刑事辩护领域形成了可借鉴的经验: 曾处理一起敲诈勒索案,当事人因索要合法债务被以敲诈勒索罪立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金额达60万元,对应较重的量刑标准。石闯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亲自阅卷、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中的借条、转账记录、长期催讨凭证及和解协议,证实案件源于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索财行为属于正当权利主张,与典型敲诈勒索犯罪有本质区别。同时,他还指出被害人存在恶意拖欠、主动挑衅等过错,结合当事人初犯、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多轮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推动案件定性调整与量刑优化。最终,案件从较重量刑标准大幅降档,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避免了重刑。
另一起骗取贷款案件中,当事人始终坚持不认罪,石闯律师经全面阅卷核查贷款材料、银行操作流程,认为案件贷款手续虽有瑕疵,但无虚构核心事实、无恶意套取资金的主观故意,银行审批的核心依据真实,也未造成重大损失,具备无罪辩护的空间,遂坚持独立的无罪辩护思路。与此同时,他敏锐发掘到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法主张构成自首,还动员当事人及家属积极退赔,争取被害单位谅解。庭审中,他充分展开无罪辩护与自首情节的双重论证,最终法院虽认定有罪,但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当事人免于收监,保住了职业与家庭。
还有一起涉黑恶案件,当事人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四个罪名,数罪并罚面临较重量刑风险。石闯律师全程亲自办案,采取“降、转、并”的三维辩护策略,精准切割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最终将量刑大幅降低,当事人获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石闯律师始终专注于无罪辩护与不起诉领域,以专业的能力、严谨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符合自身情况的辩护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领域践行着自己的专业责任。



